作者:胡珉琦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23/6/27 18: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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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甲虫贸易或引发物种致危和生物入侵

 

甲虫作为物种多样性最丰富的动物类群之一,在农林生产、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有很重要的科学价值。同时,许多甲虫种类因为鲜艳的体色、奇特的外形、有趣的行为,一直都是标本收藏和宠物交易的对象,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

近日,安徽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生态学系与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首次对国内4大电商平台淘宝、天猫、京东和拼多多的甲虫贸易情况进行了调查,发了多种受保护物种和入侵物种。相关研究成果发表于《生物多样性》。

部分物种可能涉嫌非法采集和买卖

随着电商平台及物流服务的快速发展,甲虫贸易引发了一系列必须关注的问题。科学家指出,这些来自于不同生物地理界包括不同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的物种,特别是活体,可能导致外来物种入侵购入国,引发本土物种因杂交导致的遗传特征丧失乃至灭绝,并可能导致伴随的寄生虫或其他病原生物入侵和传播。

然而,在此之前,甲虫作为宠物、收藏品的商业价值与贸易情况在学界却鲜有研究,我国的相关工作也非常缺乏,对当前通过电商平台进行的甲虫贸易尤其缺少了解。

该研究对国内4大电商平台在2018年10月至2020年10的甲虫贸易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贸易名单涉及的甲虫有486种,隶属于24科234属,总交易额达到约1亿9千万人民币。

贸易形式主要为标本和活体两类。标本贸易涉及到13科175属355种;活体贸易涉及到21科98属157种,含入侵物种4科6属6种,农林害虫11科15属15种。两类贸易都涉及到受保护物种,其中:有4科5属5种入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科1属1种入列CITES附录II,5科10属11种入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事实上,我国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就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但是,本次调查发现了受保护甲虫物种6科14属17种, 共81条售卖信息。在调查中也发现在售的保护物种难以确定其最初的来源及商家繁育的合法性,可能涉嫌非法采集和买卖。

亟需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政策

研究指出,电商平台为甲虫贸易提供丰富的、及时的、准确的信息, 卖方为获得最大利润而对受保护物种过度采集,导致这些物种面临有致危或灭绝风险。此外,电商平台开放性和全球性的特点,也使得非本土物种的活体贸易更加高效、经济、可行,从而导致了生物入侵、农林虫害、病原生物传播和本土物种遗传特征丧失的风险显著提高。

不仅如此,在这项调查中,研究人员发现,除使用电商平台外,也有买卖双方通过社交媒体类如百度贴吧、QQ群、微信群进行私下交易。部分国内买家通过代拍在Brand Auction等其他海外网站购买甲虫,再邮寄至国内。这类交易对象往往是电商平台上较为稀缺的、非本地甲虫物种或保护物种。贸易种所涉及的物种来源、交易金额等未知,属于电商平台外的贸易“灰色地带”。

对此,研究人员建议,首先必须进一步完善受保护甲虫物种的相关立法。尤其是要加强《电子商务法》中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目前,《电子商务法》的第十三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由于甲虫等个体小,普及度相对低,受保护的甲虫在电商平台中的交易也比较突出,建议通过细化,使“受保护的甲虫包括其他无脊椎动物也与受保护的脊椎动物具有同样的地位”,有利于打击和降低电商平台上受保护甲虫的非法贸易。

此外,不断细化生物安全类法律法规,监控生物入侵和农林虫害。例如,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提出细则和条例建议:联合多部门和电商平台,及时更新、调整和公布电商平台禁售或管控昆虫清单,强化监管力度;建立严格、标准的甲虫繁育、饲养和购买的资格审核流程:落实物流等快递企业的主体责任、法律责任,严查各类进境包裹。

相关论文信息:https://doi.org/10.17520/biods.202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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