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9/6/3 17:13:56
选择字号:
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公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学位〔201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见附件1)及处理意见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二、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三、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四、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

附件:1. 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

2. 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名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19年5月6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大规模基因研究重绘开花植物的生命之树 彭慧胜院士团队把“充电宝”做成衣服
缓解肠易激综合征  饮食比服药更有效 银河系发现巨大黑洞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