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丽霞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7/1/12 10: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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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更需“加速度”

 

■马丽霞

岁末年初,“盘点”模式又开启了,而对于科技界来说,刚过去的2016年绝对是不平凡的一年。且不说“科技三会”释放出的信号令人倍感振奋,光是密集出台的政策“红包”便足够使人欢欣不已。其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红包”又格外引人瞩目: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4月,国办印发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随后,各地、各机构相关的政策也陆续出台。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出围墙已成为各地、各机构面临的一道必答题。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论断几十年来依然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但是,技术成果不是放在实验室里、躺在论文里或者窝在报告里就能自动“变”成生产力的。事实上,科技成果如果在转化周期内没有转化为生产力,其经济潜能很快就会衰减。科技成果只有与现实需求结合,变为解决社会经济生产难题的“钥匙”,才能实现从科学研究到实验开发再到推广应用的三级跳。

目前,阻碍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因素很多,例如,研发主体和企业间信息不对称。信息交流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关键环节,研发主体与企业相互不认识便难以形成有效对接,更不用说科技成果的应用与推广。

如何破除研发机构与企业之间的“陌生感”?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的高速流通是前提。

事实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已强调要“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与发布”,其中包括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推动中央和地方各类科技计划、科技奖励成果存量与增量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完善适宜公开科技成果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科技成果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等等。

对于研发机构来说,除做好科学研究、实验开发外,还应搭建起符合现代传播趋势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梳理出具有应用价值且相对成熟的科技成果和相关专家团队的信息,并将其及时、便捷地推送到技术需求方眼前。科技成果的“社会认知度”提升了,转移转化的渠道畅通了,供需双方的匹配才会更精准、更有效,上游的“活水”才可能源源不断流向下游。

此外,通过收集科技成果受欢迎度和需求方反馈等信息,研发机构对于寻求创新突破口、瞄准社会经济需求也将有更清晰的认识。

和新闻报道一样,多数科学技术也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加速度”,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更需要“加速度”。破除信息壁垒,将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对接起来,让供需双方先“混个脸熟”,然后“愉快地玩耍”,才可能释放出科学技术的巨大能量,为我们的未来创造无限可能。

(作者系中科院自动化所高级工程师)

《中国科学报》 (2017-01-12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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