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7/15 13:21:01
选择字号:
教育部开展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

 

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升实验室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要求,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每年评估1-2个领域,按照数理地学、生命、信息、材料工程、化学的顺序轮流进行,每个实验室的评估周期为5年。
 
2016年我部将组织对生命领域的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生命领域开放运行满3年的实验室均应参加定期评估。参加本年度评估的实验室156个,参评实验室名单和初步分组情况见附件。
 
2.本年度生命领域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执行。2016年实验室评估的初评拟于9月择期进行,现场考察拟于10月下旬进行,综合评议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和科技司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16/)。
 
4.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按照评估规则做好准备工作。对参加评估或对分组方案有疑议的,可以与我司沟通,并以正式书函形式于7月25日下班前向我司提出调整申请。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邵海涛、邹晖、邰忠智
 
电子邮箱:kjsjcc@moe.edu.cn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7月1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银河系发现巨大黑洞 史上最亮伽马射线暴来自一颗坍缩的恒星
中国天眼揭秘宇宙“随机烟花” 导师:年年审毕业论文,总有这些问题!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