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苗圩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5/17 9: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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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放合作的姿态推进制造强国建设

 

■苗圩

大开放大发展,小开放小发展,不开放不发展,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瞄准建设制造业强国主攻方向,工信部积极搭建智能制造国际合作平台。比如,参加第六次中美商贸联合会产业和竞争力对话,开展“中美工业互联网”专题研讨,交流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政策和做法,与德国经济能源部签署《中德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及生产过程网络化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成立了工作组并已召开第一次会议。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签署了《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推进“中国制造2025”与“制造业革新3.0战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等。

中、德、美三国同为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在各自经济社会发展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共同面对来自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机遇与挑战,经过长期的交流合作,中德、中美之间在制造业领域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态势,中国市场已成为德国、美国企业重要的市场和利润来源地。

面向未来,中德、中美之间制造业仍然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我们应进一步加强联系,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深化合作,共同促进制造业发展。为此,提出五项具体建议:

一是加强现有对话机制下的交流合作。在现有交流合作平台基础上,促进中、德、美等各有关国家的企业、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深入务实合作,共同探讨全球制造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技术创新、工业政策和工业项目方面的合作研究,寻求在先进制造业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智能制造以及绿色制造等领域的合作机会,以共同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带来的挑战。

二是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合作。本着互利、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推进在新一代智能机器人、3D打印、工业互联网与CPS、动力电池、智能网络汽车以及工业软件等制造业领域的务实合作。

三是加强标准化合作。建立完善中、德、美三国标准组织的合作机制,在智能制造领域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制定一批通用标准并向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推广,推动第三方服务机构在评测、认证方面的互通、交流与合作。

四是开展试点示范及经验交流。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机会分享,为开展多双边智能制造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在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等领域的示范推广。同时,积极鼓励有关国家企业参与现有政策框架下的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经验交流。

五是加强人员交流和教育培训。利用政府互访、行业对接、学术交流、展会论坛等机会,推动中德智能制造领域相关政策制定者、企业管理者和科技人员加强交流。探索在智能制造、工业软件、绿色制造、新型服务等领域的人才交流培训模式,鼓励大学、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与企业之间加强交流合作。

(本报记者李惠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2016智能制造国际会议”上的发言整理)

《中国科学报》 (2016-05-17 第5版 技术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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