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陆琦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3/17 9: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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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钢委员:军工成果转化缺机制

 

本报讯(记者陆琦)“军工科研院所如何将研发的技术成果转化为民用产品和社会生产力,目前缺少相关的政策指导。”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院长万钢在接受《中国科学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万钢表示,军工科研院所自主投资权限不明确,其作为投资的技术转让或入股就难以落地。而且军工科研院所工作有其特殊性,严格的保密制度对技术成果转化提出了限制,国防专利也存在不能对外公开、不愿对外公开、归属权限不明确等问题,这就使得可供转化的军工成果转化受限。

“科技成果转化中人的政策也不配套。”万钢说,“既是军工科研院所的领导干部,又属于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人员,是否允许离岗创业?离岗期间这些科技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劳保、保险、考核、职称评定怎么办?科技人员兼职所在单位,对兼职人员要承担哪些义务,要如何维护兼职人员的合法权益?”

他建议,尽快制定军工科研院所对外投资的统一管理办法,明确军工科研院所的投资审批权限,促进军工科研成果及时转化;结合军工保密管理、国防专利等特殊问题,加强政策研究,特别是在有效公开军工技术信息、明确国防专利产权归属上出台具体办法,打通军工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渠道;在国家总体原则指导下鼓励军工科研院所不等不靠,先行先试,鼓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用机制创新促科技创新。

《中国科学报》 (2016-03-17 第4版 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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