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星 王烨捷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12/12 8: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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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林森浩被执行死刑 见家人最后一面

12月11日,与儿子林森浩见了最后一面的林尊耀从上海二中院出来。本报记者 王烨捷/摄

12月11日下午4时左右,最高人民法院披露,“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11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就在几小时前,林森浩和自己的父亲林尊耀及两位亲戚见完最后一面。林尊耀告诉记者,整个会面过程只持续了约10分钟,只准用普通话交谈,不准提及案情。在会见结束时,林尊耀曾希望儿子能最后告诉自己一些话,但未被允许。

当日下午,央视播放了12月7日对林森浩的采访。当被问及“如果核准死刑的话,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时,林森浩说,“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我觉得这样反而挺好。因为这样的话,他们(黄洋父母)也能够放下”。

这次采访结束后的第二天,上海市二中院向林森浩宣布了死刑已获核准的消息,并通知林父要在11日赶到上海见林森浩。在刑事裁定书中,最高人民法院称,林森浩投毒杀害室友的行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最后的会面

11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林森浩的父亲、伯父和叔叔进入上海市二中院,准备见林森浩最后一面。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同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12月8日,在广东老家的林尊耀接到上海市二中院的通知,称最高法已经下发林森浩的死刑复核结果,让他最晚11日下午1时前赶到上海二中院会见林森浩。虽然当时通知人并未明确说出复核结果,但从经验判断,律师认为最高法应该是已经核准了林森浩的死刑判决。

赶往上海前,林尊耀先赶到北京,前往最高检及最高法,希望最高检对最高法的核准结果提出抗诉。林尊耀称,最高检接待人员表示,只有拿到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书,才有可能启动抗诉程序。但林森浩的家属及律师当时未能取得刑事裁定书。

11日14时15分,进入上海二中院一个多小时后,林父等3人从法院离开结束会见。林父告诉记者,与儿子的会见持续了大约10分钟,林森浩说得最多的是“对不起父母”。

林尊耀称,进去之前并未被告知会见时间为10分钟,是直接进去会见。林家父子用潮汕话交谈了3分钟后,林父被叫出去,法院方面提醒会见只能用普通话。之后会见继续,但未过多久,林父等3人就被告知时间已到。3人看了下时间,整个会见持续大约10分钟。会见快要结束时,林父要求孩子最后告诉自己一些话,但未被允许。

林尊耀表示,会见时他和儿子相隔数米,中间还有玻璃阻隔。除去当事人及亲属外,上海二中院的王智刚法官也在现场。在会见过程中,法官多次提醒,按照规定不能谈案情,只能用普通话对话。

虽然被要求不能提案情,林尊耀说自己还是问了儿子为何不同意更换律师、在狱中是否有人跟他说过什么等问题,还多次告诉林森浩他是冤枉的。但林森浩只是反复对父亲说:“爸,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

林父对儿子如此表现很不满,他说自己孩子就是傻,死就死在太傻了。

林父在接受采访时没有谈太多跟自己跟林森浩的交流,而是反复提及自己和法官的对话。他称在会见林森浩时,当面质问法官为何没有质谱图?为何没有采纳专业肝病医生的意见?法官并未正面回答,只是告诉他“判决书里有”。

林家人还向法官提出要看刑事裁定书。法官回复,裁定书会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8号到12号是5天,就不能早些给我们吗?”林家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最高检表示,只有获得林森浩的刑事裁定书,他们才能启动抗诉程序。

当一些记者询问林父“林森浩最后情绪如何”“林森浩有没有嘱咐家人什么事情”时,他对记者说,“我希望你们能多关心案件本身。”

最高法:认真审查了辩护意见

在该案的二审庭审中,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及唐志坚提出,该案在投放毒物的检测程序、剂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并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胡志强出庭,提出了黄洋并非死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而是死于暴发性乙型肝炎的观点。此外,林森浩也在庭审中称,自己投毒的动机并非杀人,而是“像平时玩闹一样,单纯只想看看黄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二审法院最终认为,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而控方提交的两份鉴定意见规范合法,检验防范、检验过程、分析说明和鉴定结论不存在矛盾之处,且能相互印证,予以采信。法院认定,林森浩的行为最终致使黄洋中毒死亡,依法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死刑复核阶段,该案曾出现更换律师的风波。先是斯伟江退出死刑复核辩护工作,新介入的辩护律师是由林尊耀聘请的谢通祥。谢通祥与斯、唐两位律师的区别在于,除提出尚不能确定黄洋的死亡是否与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有关外,他还认为林森浩的认罪口供不稳定,不能采信。

但由于林森浩本人的坚持,最终谢通祥退出了辩护,斯伟江重新担任辩护律师。

在林森浩被执行死刑的消息披露后,新华社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的详细问答。主审法官指出,林森浩在案发一年前做医学动物实验时,使用过二甲基亚硝胺,了解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在投毒致使黄洋入院后,仍然隐瞒真相,“杀人故意明显”。主审法官还表示,“林森浩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而对于律师的辩护意见,主审法官也作了3条回应。首先,针对辩护律师指出的“饮水桶内水样、黄洋尿样和饮水杯均是黄洋的同学自行提取,检材有被污染可能”,主审法官表示,“原始检材的提取人均为医学专业研究生,具备无菌操作知识,使用的是无菌器材,提取过程中操作规范,检材受到污染一说缺乏客观依据”。此外,“公安人员提取的饮水桶出水口封装盖上亦检出二甲基亚硝胺,也可佐证原始检材未受到污染”。

而对于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及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对黄洋尿检的不同结果,主审法官表示,物鉴中心的鉴定结果与其他证据互相吻合,且“司鉴所相关鉴定人员在侦查阶段的证言已对前后两次检验结果的差异作出了合理解释”。

至于致死量及死于乙肝可能性的问题,主审法官表示,辩护律师的意见缺乏客观依据。林森浩此前曾做过医学动物试验,明知确可造成危害,且本案证据已经足以证实林森浩的投放毒物行为与黄洋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另外,为慎重起见,受检察机关委托,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在审查起诉阶段组织多名专家,在重新尸检、组织器官检验、组织病理学检查和全面查阅治疗记录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确认了黄洋死因。故对辩护律师的该项辩护意见依法不予采纳。不过问答中并未提及辩护律师未能获得质谱图一事。

林父:将把孩子的骨灰带回老家安葬

会见结束后,林家人回到了宾馆,他们也是通过媒体才得知林森浩被执行死刑的消息。

记者了解到,最先得到消息的是林森浩的叔叔和伯父,他们商量后,决定将结果告诉林父。得知儿子已被执行死刑,林尊耀在房间内哭了起来。

据《成都商报》报道,虽然此前林森浩曾写公开信表示死后将捐赠遗体,但今天林父表示,他不同意儿子的决定,将会把孩子的骨灰带回老家安葬。

千里之外的四川,在9日通过媒体得知林森浩死刑获核准后,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就已经前往黄洋的坟前祭奠。黄国强表示,关于民事赔偿的问题,他们会再和律师研究。

一切看上去都已经尘埃落定。在7日接受央视的采访时,林森浩提到,希望自己离开之后,两个家庭都能不在这个案件上纠结了。林森浩说,也许核准死刑对自己和家人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对我来说意味着一次偿还”。(原标题:“复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执行死刑 见家人最后一面约十分钟,称对不起父母)

相关专题:复旦投毒案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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