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楠 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14-7-27 22: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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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评价试点不再开展成果鉴定

 

科学网北京7月27日讯(张楠) 日前,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国科奖字[2014]28号)文件,工信部科技司、科技部农村中心、湖南省科技厅、中科合创(北京)科技中心等单位和机构被列为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和试点机构。

据悉,此次试点工作要求在试点范围内不再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全面实施科技成果评价(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除外)。明确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可用于科技成果登记和推荐科技奖励的佐证材料,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报告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有效使用。

中科合创(北京)科技推广中心是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机构,专业从事科技成果信息推介宣传、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咨询、投融资咨询、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工作。一方面中科合创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先后与创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网等机构分别搭建了京西技术转移服务基地和重点产业技术转移平台等,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和产业化,累计促成技术转移成交额超过2亿元;另一方面中科合创作为专业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行业专家、科技管理专家、投融资等领域的权威专家开展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工作。先后召开技术咨询、科技成果评价会议500余场,为近7000多个项目提供了科技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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