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琼 来源:武汉晚报 发布时间:2014-4-9 10:34:20
选择字号:
武汉开科技成果转化先河:超七成净收益归科研员
 
本报讯(记者夏琼)科教资源是武汉最可宝贵的资源,但技术领先却被束之高阁的现象令人惋惜。昨天(4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鼓励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十条新政”,拟取消审批,将科技成果处置权交还高校、科研院所,并首次规定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不低于70%归科技人员及团队拥有。
 
此次亮相的《市政府关于深化高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意见》共分10条,其“下放处置权,扩大收益权,探索所有权”的思路开全国先河。
 
市长唐良智希望通过该《意见》的先行先试,用足、用好、用活科技资源,让科技创新活力充分涌流而非锁住,从而惠及社会发展,进而推动更深入改革。
 
去年11月,市长唐良智率队先后赴华科大、江大专题调研,了解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问题,包括政府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过于集中,审批程序繁琐、周期过长,而高校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相对有限。
 
此次《意见》赋予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处置收益不再上缴财政。
 
“高校科技成果职务发明人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重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影响了成果转化的成功率”——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意见》确立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发明人利益主体地位,并规定“科技成果在武汉本地转化所得净收益,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团队所有。”
 
同时,高校、科研机构用于人员奖励的支出部分,不受当年单位工资总额限制。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待在形成现金收入后,再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允许在读大学生休学创业,创业实践可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学分,创业之后可重返原校完成学业。(原标题:《净收益七成以上归科研人员》)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SSI ļʱ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缓解肠易激综合征  饮食比服药更有效 银河系发现巨大黑洞
史上最亮伽马射线暴来自一颗坍缩的恒星 导师:年年审毕业论文,总有这些问题!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
 
论坛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