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诚 来源:长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2-14 11: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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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公示信息只有姓名 家长质疑“短斤少两”
 
150名语言类保送资格生名单面向社会进行网上公示,个人信息却只有姓名。从2月8日开始,对于这份公示名单,不少家长表示不解:“仅凭姓名怎么能判断该生是否具有保送资格?”
 
记者调查发现,这份名单为武汉外国语学校2014届外语类150名保送资格生公示名单,2月8日在省招办主办的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公示的还有武汉外校2014年保送生推荐办法。
 
根据规定,语言类保送生是2014年我省四大类具有保送资格考生之一,由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武汉外校今年获得的推荐名额为150名。
 
该校在这份公示名单前的“说明”中称,系“综合学生的操行表现,高三11月考试成绩和学生志愿,经学校保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称,这份公示名单除了姓名,连学生的性别都没有。如果按照相关成绩获得推荐资格,那么公示内容应显示考生的成绩和符合推荐资格的其他说明。
 
“保送生公示是为了方便社会监督,但缺少必要的核心信息,社会监督作用的功能让人产生疑惑。”一位家长说。
 
记者昨日以考生家长身份致电武汉外校询问:“公示信息为什么这么少?”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按照教育部规定以及往年做法,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只公布名单。如有对学生资格认定的疑问,可致电校方咨询。
 
记者查询教育部2013年和2014年有关保送生招生的文件发现,与2013年教育部仅要求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相比,2014年则规定申请加分照顾考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须公示个人信息,并明确“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申请保送资格类别、考核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等”。
 
武汉大学一位资深信息传播研究教授昨日称,信息公开不应走过场,应保证核心信息公开的充分性,这样才能让公众有效地参与监督过程。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范先佐也表示,招生信息“短斤少两”,会大大降低社会监督的有效性,不仅会引起公众质疑,还会对制度造成伤害。(原标题《150名保送生公示信息只有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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