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柯伟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12-12 8: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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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基金项目申请和接收规定有较大变化
 
本报讯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开始安排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2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工作。该通告涉及2013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接受方式、限项规定、申请人事项和依托单位事项等重要问题,其中2013年科学基金申请接收有较大变化。
 
自2013年起,基金委常设“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统一接收依托单位报送或邮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基金委各科学部及相关局室不再接收上述材料。基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和非依托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
 
项目申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规定,基金委在2012年12月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1. 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计入有关限项申请总数;(2)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自2014年开始,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承诺函内容包括: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申请接收
 
1. 基金委201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3年3月1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3月16日和17日除外)。2013年3月16日至20日在基金委中德中心多功能厅办公。
 
2.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人事项
 
2013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下载2013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基金委。
 
依托单位应在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报送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提交电子申请书时,对离线撰写的申请书可通过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打包上传或通过系统逐项提交,对在线撰写的申请书需通过系统逐项确认。
 
基金委于2013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柯伟)
 
《中国科学报》 (2012-12-12 第3版 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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