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甘晓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1-12-21 8: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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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报:“后德班”中国减排路在何方

爆破拆除两个90米高的巨型冷却塔。新华社记者 徐昱摄
 
面对经济上“来势汹汹”的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欧洲和美国企图通过提早制订全球减排路线图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尽管德班大会未能让发达国家完全如愿以偿,但是未来发达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联手限制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压力将越来越强。
 
本报见习记者 甘晓
 
德班会议终于落下帷幕。尽管世界各国在此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上各有收获,但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后德班”时期的减排之路仍然面临严峻的挑战。
 
“德班”留下挑战
 
德班会议远比想象中艰难,在为期两周的“正式较量中”,会议并没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又经过一天半紧张的“加时赛”,当地时间12月11日凌晨,大会主席、南非国际关系与合作部部长马沙巴内在玻利维亚、尼加拉瓜、委内瑞拉等少数国家对决定内容明确表示不满的情况下,仍通过了一系列决定,促成德班会议终获成功。
 
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潘家华亲历了整个德班会议的峰回路转。“会议结果来自各方的妥协,也算得上各有收获,因此对此次会议需要有积极、客观的评价。”他对《科学时报》记者说。
 
35个发达国家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京都议定书》二期减排。德班会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德班气候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曾多次表示,解决二期承诺是中国关心的核心问题。
 
同时,新谈判进程“德班增强行动平台特设工作组”启动,将于2015年形成法律文书。在此新平台下,欧盟极力主张所有发展中大国参与承诺。
 
会议还决定启动绿色气候基金,满足了非洲不发达国家的需求。
 
加之从始至终没有参与《京都议定书》的美国则仍然坐山观虎,德班会议基本满足了与会各方的需求。
 
然而,在潘家华看来,德班会议的决定仍然残缺不全。首先,缺少美国参与的《京都议定书》本身就不完整,而二期承诺则只有欧盟等排放不大的发达国家参与,缺少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发达国家。从承诺量来看,发达国家都只作了条件性的承诺,而并没有形成强制性的法律约束。
 
“这让二期承诺只具备象征性的意义。”潘家华说。
 
而新的德班平台则在资金机制、框架制定等方面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绿色气候基金的具体数额和操作规则也还没有明确规定。
 
对中国而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比较政治和公共政策所副所长于宏源曾撰文表示,德班会议上对中国最不利的就是欧美联手修改《京都议定书》规则或者干脆放弃京都模式,转为公约下的长期合作模式,也就是单轨制。
 
于宏源在文中称:“欧盟的本意是2020年要根据法律协议来进行全球减排,但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强烈反对下,最终在文本中用‘法律工具’代替了‘法律协议’。”
 
面对经济上“来势汹汹”的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大国,欧洲和美国企图通过提早制订全球减排路线图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尽管大会未能让发达国家完全如愿以偿,但是未来发达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联手限制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压力将越来越强。
 
在此情形下,潘家华强调,中国已经在节能减排上作出了巨大努力。未来,我国必须坚持“十二五”规划,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才能面对“后德班”时代的种种挑战。
 
中国坚持既定减排目标
 
对此,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副秘书长李华林向《科学时报》记者表示,德班会议的结果并不会对我国现行能源政策产生影响。
 
“基于我国的国情,能够实现‘十二五’乃至到2020年有关的节能减排目标就算成绩优异了。”他说,“现在要做的便是坚持现有的低碳策略、能源结构调整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思路。”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秘书长、高级工程师孟宪淦则认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大多不公平,气候变化问题本是一个历史问题,发达国家应当负有更多的责任。”因此,他指出,“后德班”时期,中国仍要按照既定的目标进行节能减排工作。
 
目前,迟迟未发布的“十二五”能源规划已进入收官阶段,此规划将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减排的具体措施及目标。
 
其中包括,到2015年,我国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7个百分点,达到63%左右。而在能源结构调整中,“规划”则强调了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规划”规定,“十二五”期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比重上升4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11.5%。
 
孟宪淦同时表示,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关键。2010年,我国GDP已与日本相当,能源消耗却是日本的4倍。
 
就在德班会议之前,国务院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1)》白皮书。白皮书中也着重强调以节约能源的方式减缓气候变化。
 
例如,白皮书要求,将来要提高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在我国,工业、交通和建筑是最主要的三大能耗领域,其中建筑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由于过去建楼房缺少节能意识,导致现在90%以上的建筑都不是节能建筑。” 孟宪淦对《科学时报》记者说。
 
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戴亦欣则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重点节能领域对准工业领域,“十二五”期间理应将建筑节能作为重点。
 
同时,白皮书还提出要推广节能技术与节能产品。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所长秦伟在近期的一次会议上向《科学时报》记者解释:“找到新的能源利用形式是能源领域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思路之一。”
 
例如,相对于能源集中生产的分布式能源网络,即一座楼宇、一个小区构成了一个能自给自足的智能系统,并与大的能源网络相连。
 
这种新的能源利用形式已经风靡欧洲。丹麦通过推广应用分布式能源系统,大幅提高了能源效率,也实现了能源独立。2005年,分布式能源系统发电量约占丹麦全国发电总量的一半,碳排放量比上世纪90年代的水平减少了约一半。
 
秦伟认为,分布式能源网络能避免大电网造成的问题,如我国电网曾在南方冰雪灾害中濒临瘫痪。“我们应该吸取这样的教训。”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研部教授董小君亦指出:“分布式能源网络还能够避免远距离送电带来的输变电损失以及供热损失。”
 
而对于白皮书中“推行节能市场机制”的要求,戴亦欣认为,在政策制定上应以“推”和“拉”两个方向同时发力。“‘推’指在研发方向市场提供更多技术时,需要更加完善的技术转移转化机制。而‘拉’则指需要完善碳交易市场机制、环境污染规划标准等政策。”
 
建立公平减排机制
 
站在中国的立场,“后京都”时代国际制度框架必须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和《京都议定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目前,中国仍然采用“碳强度指标”作为温室气体减排标准,发达国家不可能容忍中国长期采用这样“软约束”考核指标,最终会要求中国采取“总量指标”这样“硬约束”标准。那么,中国如何应对这样的压力?
 
对此,董小君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建议,中国应首先推动“碳排放峰值与工业化进程相关联”综合考核机制。
 
由于工业化前期,经济增长需要更高比例的能源投入和支撑,碳排放强度上升。而工业化中后期,经济增长只需较少比例的能源投入,碳排放强度下降。任何大国从不发达到发达,都经历过碳排放的高速增长期,这使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强度存在着这样一个普遍规律。
 
据英国廷道尔气候研究中心研究表明,中国将在2020年到2030年间达到碳排放峰值,比2005年高24%至72%,随后开始下降,在2050年降至比2005年低15%至70%。
 
在此机制下,董小君提出以碳排放峰值作为分水岭进行两个阶段考核的方案。“第一阶段坚持以碳强度指标作为温室气体减排指标;第二阶段可以接受总量约束指标,但要坚持考虑‘人均累计排放’因素。”她说。
 
其次,针对国际社会现有的“谁制造谁减排”的模式,应建立“消费端、生产端、投资端”三端减排机制。
 
当前发展中国家碳排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投资贸易和国际产业转移引起的。美国斯坦福大学一项研究发现,中国22%的碳排放来源于制造业中的输出品。
 
数据显示,1997至2003年间,美国通过投资贸易一共减少1711吨的二氧化碳排放,仅减少的数额就比俄罗斯在2003年的排放量高出6%。
 
董小君认为,“外商投资、中国制造”的结果是“消费供世界,污染留本地”、“贸易顺差与环境逆差”并存现象的发生,中国似乎成了发达国家的“污染避难所”。而“三端减排机制”则有利于中国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改变因贸易长期顺差带来大量外汇储备的压力。
 
另外,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份额比重的办法建立国际转移支付机制,则有助于落实“绿色气候基金”和“快速启动基金”来源问题。
 
根据权力和义务对等原则,成员国在IMF认缴份额越大,应交纳的气候基金也应越多,如美国和欧盟在IMF中所持份额分别为17%和30%,那么它们每年要分别向“绿色气候基金”交纳170亿美元和300亿美元。
 
而中国、印度、南非和巴西是发展中国家,根据国际气候公约相关规定,是享受气候资金支持方,因此不需要按照IMF份额来出资。
 
此外,在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仍未完善的情况下,中国更要积极建立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交易市场。
 
据悉,清洁发展机制(CDM)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交易市场,联合履行机制(JI)是发达国家与转型国家的交易市场,而国际排放贸易(IET)是发达国家之间的交易市场,欧盟排放交易(ETS)则是欧盟内部的交易市场。
 
“这四个市场交易机制都为发达国家提供了灵活履行的减排机制。”董小君说,“这意味着,在国际碳交易中,中国永远是供给方,如果中国因发展生产需要更多的碳信用额度时,却无处购买,也就没有‘压力与成本’输出通道。”
 
灵活与全球接轨
 
在潘家华看来,“后德班”时代,中国在国际舞台将遭遇的最大问题就是角色转换。
 
2010年,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超过世界中等收入水平。
 
“这就意味着,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收入和碳排放相比将发生变化,而又和发达国家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潘家华解释,那么,中国现在对发达国家的要求,有可能在2015年后对中国自己适用。因此,从战略层面出发,中国必须考虑角色的再定位。
 
对此,董小君认为:“我们要有智慧地与全球接轨,善于像西方发达国家一样,将自己的国家利益包装在国际利益之下,从国家战略层面上输出气候治理秩序。”
 
例如,与美国结成低碳转型的共赢机制,进而探索两国新能源可能合作的领域。董小君认为,中美两国能源结构相似,可共同面临战略上的低碳转型。
 
她建议,中美两国在气候问题上可以进行稀缺资源与核心技术转让机制、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合作。
 
另外,还可考虑与“基础四国”在“碳排放峰值与工业化进程相关联”综合考核机制中结成联盟,与日本、德国在三端减排机制上结成联盟。
 
《科学时报》 (2011-12-21 A3 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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