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10-12-9 17: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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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发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消息,新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已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已按原标准领取9月份奖学金但因近期回国而无法在国外按新标准领取差额的部分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附件),可以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财务处联系办理补领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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