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琛辉 王心怡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10-10-19 9: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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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时报:专业目录修订能否推动高校自主办学

 
自主设置专业本来就应该是大学的权利,应该回归大学。
 
从学科知识创新来说,能否通过这次改革,探索并形成新的知识增长点,才是根本。
 
已使用12年的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将面临再次变更。日前,教育部邀请166名专家组成13个学科专家组,进行新一轮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新的专业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参加修订的专家透露,届时,部分高校将可自主设置专业,这也被专家认为将扩大高校学术探索的自主领域和学术研究的自由度。
 
历史上的专业设置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1种,解决了十年动乱所造成的专业设置混乱的局面,专业名称和专业内涵得到整理和规范。
 
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4种,重点解决专业归并和总体优化的问题,形成了体系完整、统一规范、比较科学合理的本科专业目录。
 
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修订工作按照“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进行,使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达到11个,专业类71个,专业种数由504种调减到249种,改变了过去过分强调“专业对口”的教育观念和模式。
 
尽管较之前有所改进,但12年前修订的专业目录,已不适应当今社会的要求。
 
按照北京大学元培学院副院长卢晓东教授的说法,1998年修订专业目录,使所有中国毕业生只拥有249种知识结构。同一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是在知识丰富的当代社会,这样“249个模子”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人才知识结构的多样性才有利于创新,才能将各产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显然,我们原有的专业模式过度限制了创造性人才的成长,挤压了高等学校的自主权,抑制了市场需求和知识的发展。
 
有关专家指出,学科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变革以及教育对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现行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管理办法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二是不能适应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三是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不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四是与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的专业划分衔接不够。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提到,当下高校存在专业设置重复、过多过滥的问题——虽然1998年教育部官方认可的专业为249个,但目前中国高校专业数已经达到了七八百个,甚至有估算可能超过2000个,新设专业质量并不高。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一轮修订工作应保证专业的划分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学科发展逻辑,做到科学、系统、规范;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理确定人才培养口径,为新兴学科的发展留有空间,能够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和教育的发展需求;应保留符合规律的、成熟的、社会需求较大的既有专业;同时,要根据学科发展、市场需求、教育国际化等要求进行调整。
 
部分高校可获专业设置自主权
 
参加本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专家透露,本次修订后,部分高校将可自主设置专业。
 
实际上,早在8年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6所高校已获得本科专业设置自主权,这些学校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作了一些探索。一方面建立了比较规范的专业设置流程,保障新设专业的合理与合法性;另一方面,开始了一些基于“博雅教育”理想的跨专业人才培养的尝试,例如,2007年,北大成立的第一个非专业类本科学院——元培学院,元培学院只按文理两大类招生,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低年级,只学习通识课程和宽口径基础课程;待学生对北大的学科状况、专业设置、培养目标有了进一步了解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志趣于第二学期末提出专业选择意向,并在第三学期末最后确定专业。这种培养方式,类似于美国哈佛大学文理学院,有利于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卢晓东介绍,元培学院借鉴国外跨学科专业的模式,办起了古生物学,卡迈伦专业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外国语言和外国历史这3个专业,受到学生的欢迎,并且古生物学已经有了毕业生。
 
卢晓东认为,这种权限逐步放宽是可行的,而且会逐步促进改革。“重要的是,知识应该掌握在学生和老师的手中,有了自主权,才能让高等学校人才的知识结构呈现丰富性和多样性。”
 
在国外很多大学中,学科都有其自然的发展传统,其专业设置不受教育行政部门限制。但在我国,任何学科与教育的发展都受到教育部约束,这一次教育部允许部分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管理中心主任吴刚看来,“是抓大放小,权力下放,为给高校更多的自主性的表现。”吴刚说,大学才是知识生产的地方,如果有合理的监管系统,给予高校的自主权愈多,高校发展的可能性就愈大。
 
吴刚认为,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将扩大高校学术探索的自主领域和学术研究的自由度。因为一个学科点的确立,奠定了这个学科发展的基础为其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吴刚指出,一个成熟的学科包括四个方面:一要有专业协会,二要有专业杂志,三要有专业队伍,四要有专业学科点。放宽专业点是为前三个方面创造条件,专业点确立后,专业人员就可得到保障,由专业人员通过持续的研究形成研究成果,由专业杂志发表或评论研究成果,之后有专业协会形成一个专业共同体。从这一点来讲,一个专业学科点的确立,意味着学科发展在学术研究上确立了制度保障。
 
卢晓东表示,这次改革的起点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高校去行政化,要求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大学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这种明确的界定说明调整专业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问题。
 
吴刚认为,提出自主设置专业,可能要与研究生教育相衔接,因为自主设置专业所追求的,不仅是一个人才培养的目标,也有一个学科知识创新的目标。“从学科知识创新来说,能否通过这次改革,探索并形成新的知识领域和新的知识增长点,才是根本。”
 
获准高校数量存疑
 
熊丙奇指出,“部分高校可自主设置专业”中“部分”一词,留下了很大的变动空间。
 
严格说来,我国高校现在已有“部分”自主设置专业了。2002年北京大学等六所学校获得自主设置本科专业试点权,即用备案制代替以前教育部门的审批制,而在之前,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高等普通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高等学校可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外设置社会发展急需、已具备培养条件的本科专业。
 
可是,8年时间过去,自主设置专业的试点高校并没有增加,这6所高校自主设置专业的试点效果如何,也没有明确交代。
 
有关教育人士对“部分高校”的理解,是考虑“放”与“管”的平衡。在熊丙奇看来,如果一直有这种“放”与“管”的所谓平衡,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很有可能遥遥无期,以上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的步骤,也很可能是“理想设计”,最多可能从目前的6所发展到所有“985工程”高校,因为在政府部门看来,当学校拥有专业设置自主权之后,是会很“混乱”,导致专业设置门槛过低,人才培养结构失衡。
 
对于目前新设专业质量不高的问题,熊丙奇认为不是由高校自主设置专业所导致,而是由专业“审批制”所致。他说:“没有自主设置专业权的学校新增设专业目录之外的专业,需上报教育部门审批,审批之后方可设立,这存在多方面问题:其一,行政部门的喜好与高校办学的定位并不一致,一些高校为了通过审批,势必针对行政部门的胃口,这导致高校专业设置缺乏灵活性;其二,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很难深入调查学校的办学条件是否能保障办学质量,近年来一些高校开设的新专业,几乎没有合格的师资;其三,由于有审批制,高校反而对专业开设质量不负责:既然有教育部门审批把关,办得好坏不是学校的事;其四,权力寻租,由于高校专业设置,事关学校的学科建设、招生规模,以及一些教师的饭碗,这就给审批权的权力寻租带来空间。”
 
熊丙奇认为,从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角度看,更应该整体取消高校设置专业的审批制,全面推进落实高校的专业设置自主权,否则《规划纲要》就陷入不被执行或打折扣执行的困境。而整体加快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也并不会出现政府部门所担心的“混乱”局面,反而有助于高校的办学与社会需求相结合,体现学校的特色。
 
吴刚认为,高校自主设置专业也有负面影响:“因为中国体制历来缺乏合理的监管,无论政治上还是学术上,往往一管就死,一放就散。这就涉及到学科建设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要有自由探索的思想空间,追求真理的意愿和为寻求真理进行的不懈努力;第二,自主性也表现在自我约束,自我批判和反思,以及在学科中自我监管的能力与意愿,这种自我监管表现在是否按照一定的学术规范、学术伦理、学术精神和学术判断力来建设这个学科,而不是作为学校发展的门面。在很多情况下,由于评价体制不健全,我们往往会把学科点作为衡量一个学校发展的指标,但如果仅仅将它作为学校的门面和规模指标,不利于学校本身的发展。所以这个自主性一方面既指要有自由探索、追求真理的精神,另一方面也指要有对学科发展的自我约束。专业自主设置当然有好的影响,但在今后发展中要有制度上的监管,还要求学术研究者有自觉性。”
 
新专业应促进知识创新
 
专业设置是学科建设的根本。一个学科点的建设要有一支队伍,尤其是研究队伍和教学队伍,要有前期的研究经验和资料积累,要有相应的发展方向的厘定。
 
吴刚分析,专业目录的审定至少包括三个相关方面:一是对现有学科进行梳理,重新进行知识分类和知识生产的研究,或淘汰、或重整、或强化;二是看国际上是否有相应的专业研究领域,我们能否形成交流机制和讨论平台;三是考虑如果确立这些专业领域后,我们有多少研究力量保障学科点的持续发展。
 
吴刚认为,新增专业要获得真正可持续发展,一定要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在已有的研究人员中形成一系列确定的研究方向,要求每一个学科点上有一个学科队伍,并且切实地研究问题;第二,要培养新人,鼓励和吸引有志从事此领域研究的学者加入到队伍中来,同时通过研究生培养来形成一个发展的梯队,从而在培养人和参与研究的过程中,形成专业的学术传统。
 
有一些大学的新增学科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学科点尽管建立了,但是缺乏有力的研究队伍,缺乏稳定的研究力量。吴刚认为,这就需要大学在自己的层面上进行调整,确立每个学者的研究方向,形成这个研究点上独特的研究力量,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离开这个环节就是空谈发展了。
 
“大学的专业发展应该是‘小步走,不停步’,保持相对稳定而非大跃进式的发展势头,同时要有‘不停步’的可持续变革,可以不断地对新专业进行研究,逐渐形成自己学校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学科。新专业是新的知识发展的增长点,要发掘新知识,产生新的增长点。但如果急于扩大专业领域,做跑马圈地式的开拓运行,就不适合学科的发展了。”吴刚说。
 
中国的大学专业设置一直在考虑就业,为大学生今后就业提供机会是好现象,但是带来了另外的问题:我们的大学教育主要培养劳动力,即人力资源,把人当做资源,而不是当做有知识能创新的人才。
 
吴刚说,市场本身有两个方面,一是成熟的常规工作领域,二是待开发的潜在工作领域。我们现在对市场的强调,基本是前者,即已经存在的固化的领域。市场与专业是双向互动的过程,如果只围绕市场来做,就会出现今天热门的专业,明天变冷门专业,挤满了人而缺乏就业机会。因为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时间滞后的过程,所以针对大学学科发展所作的规划,也是在考查一个大学自身发展的眼光,他们既要考量大学本身的发展目标,考量学科优势在哪儿,也要考量新专业的增长点在何处,特别要避免新专业不切实际、盲目跟风。大学本来是知识的创新之所,变成一个市场的适应之地,大学发展的意图和大学的理想就完全失落了。
 
如何将新的知识结构发展跨学科地组合到新专业中去?未来跨学科的专业、以问题为中心的专业的出现,会极大地丰富我国人才的知识结构,同时会为高校带来很大挑战。
 
卢晓东说,创造出好的专业对学生的创业和发展是有利的。“例如全中国只有一个古生物专业,是非常稀缺的,他们的就业就不会有问题。我认为将来会有更多的专业只有一个人,知识结构的独特性表明专业的稀缺性和更强的创造能力。这次改革非常重要,高等学校需要增强对专业的认识和了解,跟踪和了解国外大学在知识组合方面的探索,保证中国在专业设计方面与世界领先国家的差距逐渐缩小。”
 
有助推进学术自治
 
“自主设置专业本来就应该是大学的权利,应该回归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认为,自主设置专业最大的好处是能适应这个社会的发展需要。“一线教师是最了解社会的,政府的直接管理都是滞后的、僵化的。自主设置专业学校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来设置,包括招生指标也都不应该是教育部管的事情,能招多少人应该由大学自己来决定。当然应该具备一些基本条件,比如宿舍床位、办学经费能否支撑得住。政府可以规定学生宿舍人均最低面积、学校师资力量和基本课时的最低保障,只要抓好这些硬件条件就可以了,而不是去管具体指标。”
 
顾海兵认为,大学都要有新专业设置评审机制,比如要设置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的专业委员会要评审和论证,能不能够条件设置经济学专业,但是不需要政府去审批。
 
熊丙奇说:“已经获得自主设置专业权的高校,都很谨慎地对待自主权,比如北大,对于设置目录外专业,是要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策的。这告诉大家两点:一是自主权是与学校的自主办学意识相辅相成,没有自主权,很难有自主办学意识,而有了自主权,大学才会逐渐树立自主办学意识,对自己的办学行为负责;二是学校合理利用自主权,需要有相应的治理结构,这就是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实行教育本位和学术本位管理。从后一点看,落实办学自主权的过程,无疑是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过程。”
 
熊丙奇认为,对于落实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不应再在“部分高校”这样的文字游戏中打转,而应该切实推进教育管理部门放权。在专业设置方面,政府可以提供指导性目录,但设置专业权应全部归属高校,这样才能让高校办学结合社会需要、凸现个性与特色,而不是严重的与社会需求脱节,出现严重的人才培养结构失衡以及千校一面。
 
《科学时报》 (2010-10-19 B1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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