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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洋 丁林 梁纯生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9-3-11 0:18:59
吴德星:联动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制度方案、促进高教发展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大学校长吴德星分别就跨省联动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制度方案、促进高教发展等问题,提出了相关议案与建议。
 
建立跨省市部门应对浒苔自然灾害联动机制
 
2008年5~8月份,黄海中南部漂浮浒苔大规模暴发,在山东半岛南岸集聚,青岛沿岸成为重灾区。青岛崂山、烟台海阳、威海乳山和文登等地部分海岸浒苔大规模堆积。50平方公里的奥帆赛场海域1/3被浒苔覆盖,使奥运会帆船比赛受到严重威胁,对养殖业、旅游业都产生了直接而严重的负面影响。
 
吴德星指出,根据2008年浒苔大面积集聚暴发的成因及演进模式分析,2009年基本情况没有较大改变,基本成因仍然存在,而且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也不会有根本的转变。
 
吴德星表示,2008年科学除苔动用的力量、投入的财力、科技的支撑,是一个省市、一个部门所无法承担的。因此,应当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确当而有效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鉴于此,吴德星告诉记者,自己已与全国人大相关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建立跨省市部门应对浒苔自然灾害联动机制的议案》。
 
该议案提出建立跨省市、跨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针对跨辖区的突发性海洋灾害,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地方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应成立联合工作机构,开展合作研究与评估,实施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响应和协同工作能力。
 
该议案还建议由国家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协调相关涉海科研单位开展浒苔研究,探明浒苔大规模聚集的机理,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绿潮监测预警防控系统,提高绿潮的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着眼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吴德星联合全国人大代表中20余位大学校长代表提出了《关于完善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议》。
 
该建议指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预算执行和国库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改革的大方向是正确的。该制度对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无疑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从近年改革的实践效果来看,对于全额拨款的政府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是明显的。但是,如果对于教育部直属高校尤其是高水平大学也采取同样管理模式,高校的正常运转将面临现实而具体的困难,高水平大学建设也将受到影响。
 
吴德星指出,据测算,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办学的生均标准定额约为2.67万元。财政生均拨款定额仅为生均标准定额的25.76%,生均拨款定额与生均标准定额和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高校所收学费、委托培养费、培训费是教育受益者所承担的教育成本费,与一般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本质的区别,而且这部分资金收入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资金来源,因此,不应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范畴进行国家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在高度计划性的、精细化的、严格的预算管理基础之上的,而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具有复杂性高、灵活性强、差异性大等特点,各项管理活动也与创新性紧密配合。高校财务也具有收入集中性和支出分散性的特点,由此导致高校的财务预算不可能做到完全细化和标准化。
 
吴德星表示,大学之所以是大学,是因为它独有的学术生态环境和富有巨大的创新、创造、引领发展的活力。大学办学自主权是冲击国际一流、建设一流大学的基本条件,大学应尽量弱化计划经济的色彩,让法人能有效地发挥法人治理的作用。
 
为此,吴德星提出3点建议:一是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宜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二是在财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大框架下,对高校实施灵活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具体包括:1.调整高校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资金范围。除生均定额拨款、基本建设拨款和重大专项经费列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外,其他经费依其特性采取实拨资金方式下拨。2.调整资金支付方式。明确除基本建设拨款外,生均定额拨款和重大专项经费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高校资金实行全额授权支付。三是完善符合高校业务需求的政府采购方式,对组织科学、管理规范的高校实施政府采购授权管理,让高校搭建科学规范的采购平台以及网上竞价管理系统等。
 
加快制订和实施化解高校债务方案
 
《关于加快制订和实施化解高校债务方案的建议》是吴德星等代表提出的第三个建议。
 
1998年以来,各高校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需求,抓住历史机遇,适时扩大教育招生规模,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
 
与此同时,各高校为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改善在校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条件,大都经批准建设了新校区。这不仅大大缓解了高校办学空间局促的历史欠账问题,也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奠定了空间基础。由此,各有关高校不仅形成了巨额贷款,也往往形成两个甚至多个校区的校园格局,增加了运行成本,加大了管理难度。部分高校财务运转困难,有的高校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有些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因此,积极化解高校债务已成为大部分高校确保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目前,国家尚无确定的化解高校债务的方案,教育部鼓励高校根据办学实际,优化空间资源,紧缩出部分校区土地,实施土地置换或出让,置换或出让收益,优先偿还银行贷款。
 
吴德星认为,根据现有相关文件规定,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在扣除相关税金、评估费、拍卖佣金等费用后,作为一般预算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全额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种办法增加了高校使用土地出让收益的不确定性;在确定由高校使用该收益后,仍需要面临审批手续多、拨款周期长等诸多不利于尽快解决高校债务的因素,势必影响高校自身挖潜解决债务的积极性。
 
为此,吴德星提出,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尽快核实确定生均标准定额,提高生均拨款定额。国家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鼓励高校优化办学资源,适度压缩办学规模,紧缩出部分校区土地用于置换或出让,置换或出让收益以最大化化解学校财务风险为原则,不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直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建议国家设立专项,根据高校实际贷款情况和投资效益,替负债高校偿还部分贷款。与此同时,高校自身应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打造节约型校园,努力降低办学成本。
 
《科学时报》 (2009-3-11 A2 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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