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10-10 17: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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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赴日中国政府派遣研究员项目开始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10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0年赴日中国政府派遣研究员项目派出计划。
 
根据中日两国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拟于2010年4月和10月分两批确定中国政府派遣研究员项目留学候选人。凡已被录取为国家公派赴日访问学者(含地方合作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四个项目)的留学人员,均可按照该项目要求申请纳入2010年赴日中国政府派遣研究员项目派出。
 
一、申请条件
 
1、国家留学基金录取的留学期限在6-12个月的赴日访问学者;
 
2、大学毕业后具有8年以上工作或科研经历;硕士毕业后具有5年以上工作或科研经历;博士毕业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或科研经历;
 
3、申请2010年4月初派出人员:至迟于2009年11月30日前获得日方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即“受入内诺书”);申请2010年10月初派出人员:至迟于2010年5月31日前获得日方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即“受入内诺书”);
 
4、凡须参加外语培训或考试者,须在派出前完成培训或考试,达到规定的外语合格水平。未达标者将不予派出。
 
二、资助内容
 
纳入中国政府派遣研究员项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除往返国际旅费和在日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外,日本文部科学省还将为其所去的日方接收院校的研究室提供科研经费(约3.5万日元/月,数字仅供参考)。其中留学期限在6-11个月之间者,按6个月标准在赴日后3个月一次性发放至研究室;留学期限在12个月者,按照12个月标准分两次发放。留学人员可在购买书籍、复印及作调查研究等学术研究方面使用上述费用,但不可购买电脑等硬件设施。使用时需单独向研究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购买物品原则上所有权在日方。
 
日本科学技术国际交流中心(JISTEC)会定期为中国政府派遣研究员项目留学人员组织各种参观活动或讲座。
 
中国政府派遣研究员项目网站:http://www.csc-r.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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