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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卉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6-11 4:9:27
科学时报:循环农业让秸秆成了抢手货

秸秆已经成为宝贵资源,收购价格高,农民已经舍不得露天焚烧。
 
“在安徽省阜阳市所辖临泉县、阜南县、颖泉县、颖上县等地,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以后,农作物秸秆已经成为宝贵资源,收购价格高,成了抢手货,农民已经舍不得露天焚烧。”
 
面对随意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状况,日前在京举行的“2008中国秸秆综合利用高峰研讨会暨秸秆产业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推介会”上,安徽省人大原副主任、安徽省科协名誉主席季昆森传递的这一信息无疑让人们看到了秸秆利用的亮色。
 
本次会议由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国农学会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分会予以学术支持。目的在于宣传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举措,同时为管理者、专家、企业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为相关部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供参考,促进秸秆产业化发展。
 
中华环保联合会能源环境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冯晓星介绍,去年6月11日,北京周边地区秸秆焚烧导致北京空气质量下降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特别作出批示,要求北京及周边地区做好禁烧秸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会议要求,国家发改委、农业部正牵头制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本次会议也是为了配合这一战略部署召开的。
 
季昆森是第二届“中华环境奖”获得者,该奖项是我国环保领域最高奖。他同时是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会会长,他从循环经济的发展角度介绍了秸秆的利用成效。
 
季昆森表示,对于秸秆,不利用是巨大的浪费,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但要在广大农村对农作物秸秆进行广泛综合利用难度非常大,既有认识问题,也有许多实际问题,主要是农作物秸秆量大面广、种类多,在收割、打包、收购、运输、加工、利用、技术、装备、资金、销售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第九届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都明确规定“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安徽省人大原主任孟富林年年都去督促这些法规的贯彻落实。2000年6月,孟富林又提出一料(秸秆)变四料(燃料、肥料、饲料、原料)的思路,当时作为分管副主任,季昆森紧密配合做工作,但季昆森感到实际效果并不好。
 
直到2002年,事情有了转机,季昆森到临泉县长官镇调查研究,发现该镇养牛协会会长王守红把酒厂的酒糟运回来,与玉米秆、麦秆混合在一起喂牛,牛吃后长得快,肉质鲜嫩。现在他们养牛协会不仅把本地酒厂的酒糟买来,还到周边市县及河南省区买,以前几乎一文不值的酒糟价格也被节节抬升到200元一吨。
 
同时,牛粪晒干后,与麦草、稻草一起做培养基,先种植双孢菇,再种植草菇,最后剩下的菌渣作为瓜果蔬菜和花卉的优质有机肥。此外,将牛尿掺少量牛粪制沼气,提供清洁能源。沼液代替农药,沼渣代替化肥,不仅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而且提高了农产品的风味,增加了农民收入。几年来,由于农业循环经济实践成效显著,王守红也因此于2005年获得“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称号,2006年获“‘地球奖’提名奖”,2007年获“福特汽车环保一等奖”。
 
季昆森抓住这个典型大力宣传推广,临泉县有几十个农民专业技术经济协会仿效王守红的做法,做得好的有十几个专业协会,诸如临泉县无公害鹅协会、食用菌协会、特种动物养殖协会、鲖城镇黄牛协会等。“他们不仅把本地的农民组织起来,而且面向全国,有的协会会员发展到十几个省、市、区。”
 
“他们的经验表明,把秸秆和其他农业废弃物科学搭配后再生利用,比单纯综合利用秸秆效果更好。这是保护耕地、优化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治理面源污染、优化农村环境、提升文明程度、帮扶贫困农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举措。”季昆森评价说。
 
这些发展不错的协会,还面向全国举办农业循环经济培训班,因为这种培训班有理论、有实践、有样板,学了回去就能用,所以全国各地不断地有人到临泉县来参加农业循环经济培训班。
 
协会的这些工作,解决了很多农民的劳动就业问题,有些在外地打工的青壮年农民,把赚来的钱投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有的干脆回到家乡发展食用菌,一亩地可以挣到两三万元,不比在外地打工挣钱少,还能照顾到家庭和孩子。前些年谈到发展有机农业、有机食品,人们感到很困难,而现在农民用沼液、沼渣、菌渣来种地,不施化肥、农药,几十亩、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地发展有机农业,已经成为现实。“这都反映出农作物秸秆再利用的显著效益和重要作用。”季昆森表示。
 
农业部畜牧兽医司原助理巡视员郭庭双从粮食安全角度也谈到了安徽阜阳的秸秆养畜,“秸秆养畜已经有很多经验,要坚持不懈地推动下去,这起码可以部分解决人畜争粮问题。秸秆养畜有可能节省成亿吨的粮食”。
 
面对一些地方秸秆已经资源化的状况,季昆森建议,除了制定推动秸秆再利用的激励政策,国家和地方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时,要明确秸秆和农业废弃物的权属和最高限价,避免产生无谓的争端,避免由于农业废弃物再利用有利可图而漫天要价,造成无法再干的被动局面,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农业废弃物再利用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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