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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晓东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5-6 2:51:37
潘晓东:标志标线,不可忽视的交通语言

 

本期关注:斑马线上的悲剧
 
4月17日,广州一名8岁的孩子被水泥搅拌车撞死在斑马线上,悲痛的父母躺在地上“讨公道”,交通被迫中断两小时。当地居民说,该处人行横道无红绿灯,半年已有3人死于车祸。
 
这只是每年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众多悲剧的缩影。
 
日前,杭州交管部门首次推出彩色斑马线,在原有斑马线的基础上,添上黄色油漆,变成白条黄底,给驾驶员一种强烈的感官刺激。
 

潘晓东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专业领域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与环境工程、交通工效学及应用技术、道路交通规划与设计。
 
交通标志标线是向交通参与者提供有关道路交通系统信息的交通设施,其设置目的是使交通参与者能够安全有序地移动。然而,在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通环境下,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仍然很高,约占总交通事故的23%,比如在我们熟悉的城市“安全线”——斑马线上,每年都会发生很多事故。那么,这是否就表明交通标志标线的控制方式没有作用或作用很小呢?
 
答案是否定的。实践证明,交通标志标线在交通事故预防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交通语言,正确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能合理利用道路有效面积,改善车流和人流的出行条件,增加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
 
那是什么原因导致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环境下交通事故的高发?我们可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很多人没有意识到:交通标志标线是法
 
现代化的城市必须要有现代化的交通,但现代化的交通最终要靠现代人的意识来维护。我国社会已经步入汽车时代,但是交通意识和交通道德却还没有建立起来。许多人没有意识到交通标志标线与其他法律具有同等效用,所以忽视交通标志标线的约束、违反交通法规的人普遍存在,这是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需要强调的是,交通标志标线是交通法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交通管理中进行执法的法律依据。交通标志标线并非是要把不必要或不合理的限制强加给交通参与者,而是以法律的形式和法律的权威来保障交通参与者的行驶路权、安全、舒适与通畅,以维护道路交通的合法使用者不受其他不正当使用者的伤害或侵扰,维护交通法规的权威性,最终教育交通参与者形成文明的交通行为。
 
日本是世界交通事故率较低的国家,这得益于人们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儿童在模拟的环境中从小熟悉并掌握交通规则,是日本的成功经验之一。因此,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可以使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获得更为有效的作用,与此同时,交通标志标线的效用发挥在长期过程中也可以大大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
 
避免“合法不合理”:交通标志标线还应更“好认”
 
我们还应该看到,在技术上,交通标志标线虽然在形式、规格等方面已经相当的完善,但在复杂的交通环境背景下,仍然存在着醒目性、视认性不足的问题。这一现象在城郊区及一般公路上尤为突出,这就是常说的一些设计成果虽然满足了道路交通规范或标准,但在特定环境下仍然存在着“合法不合理”的现象。为了避免这一矛盾的发生,有些城市在人行斑马线上或在一些公路危险路段上,利用色彩来增强标志标线的醒目性和视认性,达到强化路权范围、提高安全性的效果,就是为了克服或避免“合法不合理”现象的存在。
 
目前我国的规范中,交通标志标线色彩是以白、黄、绿、蓝为基本色,潜移默化中这些色彩给与了标志标线法律意义上的“感情色彩”。但随着交通的发展,凸显出白、黄、绿、蓝基本色的严肃效果和在特定条件下视认性不足的问题,所以出现了彩色交通标线。
 
采用彩色标线诱导行进路径具有如下优点:一、充分利用人的视觉对色彩的敏感性,形成醒目连续的路径指示信息,有利于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心理安全;二、弥补交通标志可辨性不强、连续性较差、信息繁杂的缺点;三、相对智能交通等现代交通技术,充分利用道路的有效面积,方法简单,成本低廉。
 
有关色彩的使用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普遍,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过,在我国,彩色标线是新生事物,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还不能成为交通参与者的通用语言。有关这方面的工作还需尽快提上议事日程。但可以肯定的是类似于彩色标线等一些新的交通安全设施在正式实施前,通过媒体等渠道向广大民众进行一定的宣传,是让民众尽快适应、理解的最好办法之一。
 
交通标线还不能取消:欧洲经验现阶段不适用于我国
 
交通标志标线是你我他的“生命线”。各国交通法规的制定,都是依照信赖原则,律定人、车、路在什么样的时间、空间与速度之下,做到注意与礼让的优先顺序,也就是所谓的“路权优先”概念。“路权优先”是依照保障人权而设计的,也就是说你我他的人权是要靠路权来保障的,任何人在使用道路时都是平等的,都有注意的义务,而不是酒醉、无照、擅闯快车道者就该死(也就是所谓“白死”)。这样不但忽视了人权,更忽视了驾驶员注意与礼让的时机与义务,否则利用车辆作为犯罪工具,而在法律上有合理的保障岂不荒唐?
 
欧洲一些国家的中小城市尝试交通管理新理念——取消交通标志标线。主张这一观点的专家认为,减少交通标志,在“不安全的”状态下,驾驶员的警惕性反而会提高。也就是说,通过人们的自觉意识使交通更加顺畅,通过车辆和行人之间的良好互动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当然,笔者也期待着我们国家早日能实现这一理想目标。但是,在我国国民意识中法律概念还没有完全普及的情况下,欧洲的实验还不适合我国。
 
对标志标线更高层次的要求:文化功能和心理交流
 
交通标志标线除了要满足安全、通畅、美观等一般功能要求外,还积极发挥着文化性的作用。这是因为当标志以一种系统的形式大量而有序地存在时,它可以直接影响人们对周围人造环境和自然环境的认知和感受,从中传递着社会的态度和情感,展现着社会文脉的延续性。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旅游交通标志,其图案、文字、色彩就是当地文化的一种传播方式。
 
在交通标志标线的设计中,要通过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综合手段,充分考虑交通参与者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一个和谐友好、以人为本的信息交流环境。
 
交通标志线也是与道路使用者进行心理交流的界面。比如,我们课题组利用错视觉原理所设计的道路交叉口交通减速标线,就体现了交通标线与交通参与者心理的一种博弈。首先,沿行车方向看车道呈现由宽变窄的错视觉效果,在下意识条件反射的本能下,驾驶员会自觉减速;同时,沿行车方向看道路有下凹的错视觉效果,产生恐怖心理可提高驾驶员警觉性。另外,根据心理学原理,锐角斜线对驾驶员视觉刺激最强,可提高道路或交叉口的视认性。
 
目前,该成果已经申请了发明专利,在某国道二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的交叉口实施后,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效果非常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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