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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斌 来源:南方网 发布时间:2008-3-14 16:27:14
媒体评论:谁的武大,谁的樱花
 
武汉大学,被公认为是最有资格参与竞争中国最美丽大学桂冠的学校之一,校内有樱园,每当春光烂漫之时有樱花盛开,扮靓了一所大学,更成为一座特大城市的文化名片,于是有了中国武汉樱花节。
 
过往的君子如果动了心,想看看春光、赏赏樱花、望望春意,那当然是不胜欢迎之至,只是别忘了,来的时候务必带上人民币10元,所谓“春光春意也要用钱买”是也。目前,武汉大学已出台《2008年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在樱花开放期间仍将控制校外人员、车辆进校;来校联系工作的人员需持单位介绍信方可入内;来校赏花游玩的人员及所乘车辆一律凭门票入校;空出租车不得入校;樱花开放期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门票费,预计在每人10元左右。力争个个收费,绝不让一人逃票。(《长江商报》)
 
这样做是否玷污了大学精神、将浑身薰透了铜臭气姑且不论,尽管有网友照例说耶鲁哈佛都是任人免费参观的。暂且先论一论武大,以及武大校园内的樱花的财产归属问题。
 
这不是一所私立大学,这是一所公办大学,曾经有好长一段时间,其校名前都带有“国立”二字,就是说,它的建设费用、维持费用中的相当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来源于公共财政投入,而公共财政的钱,当然来自于千千万万个你我他的口袋。你我他口袋里的部分钱通过各种渠道汇入公共财政,其中必定有一部分被用来建设与维持这所学校了。我们的上一辈、上几辈人已经为这所学校在做贡献,可以预料的是,我们的下一辈、下多少辈人还要继续为这所学校的建设与维持做贡献,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拥有对这所学校的财产所有权,去武汉大学看樱花,大致类似于去自家阳台上看花盆里栽种的花儿开了没有,居然还要提前买票,不能不说是很奇怪的事。
 
你我他口袋里的钱上交公共财政用于公益了,不可能将每一种公共设施、每一个公共机构的价值都折合成13亿股有价证券分给每人一股长期持有或拿到市场上交易了,是否等于说财产的归属权也不存在了呢?当然不是的,它依然存在,只是不再以实物形式存在,而转化成为了对于公共事务的监督权,这监督权无原则地返还给每个公民,以确保他们让渡出了归属权的财产不会被改变公益用途。因为财产归属权不可剥夺,所以监督权不可剥夺。这监督权是否真实可信任,取决于在监督之后是否还拥有决定权,能勒令将被改变了用途的财产改回原有原途,能决定是否予以擅自改变财产用途者最严厉的处罚。如果在监督之后失去了决定权,变成“争论是可以的,改变用途是还要继续的”,监督权就名存实亡,财产的归属权就被彻彻底底剥夺了。
 
所以现在需要追问的,首先是武大还承不承认是公办学校,承不承认属于全国人民,特别是全省人民的财产归属权。如果武大还承认是公办学校,那么,请继续论证保留樱园、种樱花是教学所必需,且一经免费开放则必将危及教学工作的延续性,同时一旦参观者买了票就什么危害都没有了,如果不能,售票赏樱花行为就等同于事实性剥夺公众去自家阳台上看花的权利,就是剥夺公众的财产归属权。作为一个财产归属权受到侵犯的公民,我想知道的是,可否抗议并要求武汉大学停止这样做,且在要求不果的前提下,提请并在获得足够多人的支持后勒令公共财政暂停对武汉大学拨款且限期追回此前拨付给武汉大学的部分款项。因为已经有事实证明了,拨给武汉大学的款项很可能不会被用在公益,而是会被用在赢利事业上!
 
这样一种反应在现实生活中当然只能算苦涩的笑话,因为在中国,公共财产的财产归属权被淡化了,一说公共财产,似乎就与公众个人没关系了,但“公共”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实体,它怎么可能拥有财产呢?如果所有人都是公共的组成部分,为什么作为不可能享有实际权利的“公共”的一部分存在时拥有名义上的财产,一旦分散成为鲜活的、应该享有实际权利的个体后却不拥有了呢?以至于公共财产早已被近乎权威地解释为无主财产。当公共不可细分,当属于公共所有的财产不能作为实物或者是监督权利分解至每一个人,所谓公共,只是一个虚无的慨念,而公共财产,注定了成为特权之产。这一规律,体现在武大,体现在中石化,还体现在更多地方、更高层次。
 
谁的武大,谁的樱花?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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