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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光辉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8-1-24 10:6:58
人民日报:国家奖学金突破传统“三好”标准
 
从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拨4亿元专款,面向全国高校学生——
 
1月17日,2006—200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名获奖学生代表登上了领奖台。这是目前中央政府面向高校本专科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金数额最大的国家级奖学金项目。
 
不分贫富 单纯奖优
 
国家奖学金是由温家宝总理提议设立的,用于奖励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
 
“设置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就是鼓励创新型拔尖人才。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关心、爱护和殷切希望。”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说。
 
从2007年开始,国家改变以前以资助性质为主的奖学金制度,中央财政每年专门拨出4亿元,评奖对象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到面向所有高校优秀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基本申请条件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学生努力进取,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一同构成了我国高校学生奖励资助新的政策体系。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政策导向 适当倾斜
 
“国家奖学金制度有它的政策导向作用,”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各省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的数量、类别、办学质量、在校本科生人数等因素确定。分配名额时,对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以及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为主的高校,给予适当的倾斜。”
 
2007年5月起,财政部、教育部研究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地、各高校也制定了相应的评审办法。根据规定,每年7月30日前,财政部、教育部要把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分配名额和经费预算下达各地。高校拿到预算、名额后,要制定各校的具体申请、评审管理办法。学校在评审过程中以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过学校领导的集体研究讨论后按程序上报批准。
 
教育部、财政部专门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及学生代表,评审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每年10月31日前,中央高校将评审结果报中央主管部门,地方高校将评审结果逐级报至省级教育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获奖名单在媒体上公示。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专家认为,这种评审机制,有利于高等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也有利于引导学生克服“学习就是为了就业”的浮躁心理,夯实基础知识,强化实践能力。
 
突破“三好” 传承使命
 
学业优秀、勇于创新、自强不息……从获奖名单上看,每一个获奖学子都素质全面、特长突出。突破传统的“三好学生”的标准,这些年轻人个性鲜明,身上闪耀着新时代的风采。
 
四川大学吴玉章学院2004级学生王皓,曾作为交换学生前往新加坡国立大学学习。2007年,他与另外两名同学组队参加了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在全世界900多支参赛队伍中胜出,获得该项比赛的最高奖——特等奖。
 
武汉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05级本科生李萍,出身贫寒,全家仅靠父亲做保安的微薄收入支撑。刚入大学那年,父亲不幸遭遇车祸,她半工半读,成绩优异,年年获得甲等人民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还获得了华中地区高校“招聘挑战大赛”总冠军、“校园十佳主持人大赛”总冠军等荣誉。
 
“我今天获得的一切,都要感谢国家的政策和社会的关爱。”获得国家奖学金后,沈阳农业大学农学院2004级本科生田茜表示,要更加努力学习,将来报效祖国!
 
“获奖学生代表将把光荣与梦想传递给更多优秀的青年学子,”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告诉记者,每年5万名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只占全国在校生的0.3%,而他们背后是2000多万的大学生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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