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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燕 来源:郑州晚报 发布时间:2008-11-14 9:54:22
硕士研究生考试答题卡丢失 考生告3单位索赔3万
 
考研失败,考生认为3家单位“视其命运为儿戏”,索赔3万元
 
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和河南省招生办都说自己无任何过错
 
参加完2007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小冉(化名)突然接到通知,她政治试卷的答题卡不见了,她也因此未能通过考研。而小冉认为,她是按照监考老师要求,把试卷和答题卡装进信封内交到监考老师手中的,是老师贴的密封条。现在答题卡丢失,考点河南农业大学、所报考的学校河南财经学院以及河南省招生办都应该负有责任。昨天(11月12日,下同),这事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可三家被告都说答题卡丢失是小冉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他们没有任何过错。
 
小冉说,去年1月20日、21日两天,她在河南农业大学桃李园考区参加了硕士研究生考试,她报的是河南财经学院民商法专业。“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政治考试结束哨声响起时,监考老师要求把试题、答题纸、答题卡连同草稿纸一起装入信封内,我就把这些装入了信封内,还特意作了检查,确认桌面上没有东西,就交给了讲台处的监考老师。”
 
“监考老师接过我的信封,看了看,让我在信封的封口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老师又用胶水封口,再用订书机订住了,我就离开了考场。”
 
“农业大学打电话说我答题卡丢失了,我都不敢相信,这咋可能呢?”去年2月2日,正在平顶山老家的小冉突然接到河南农业大学的电话,说她的政治试卷答题卡丢了。她匆忙赶到郑州,并与报考学校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取得了联系。2月4日,河南农业大学考点的老师让她写了两份考试情况说明,此后就让她等结果。
 
“假如答题卡没丢的话,我肯定能考上”
 
考试分数出来了。小冉2007年考试成绩总分为315分,只有政治没有过线,成绩单显示她理论题的分数是24分,而客观题(答题卡部分)为0分。她这才知道,她的答题卡还是没有找到。小冉哭了,她说,她实际离教育部公布的分数线335 分只差20分,“假如答题卡没丢的话,我是肯定能考到财经学院”。
 
她又往返于河南农业大学考点、河南财经学院研究生处以及省招办询问,“考点和招生单位说,他们是按照文件要求和有关程序进行的,不会有错的,省招办还是让等等再说”。
 
“我是不会忘记把答题卡装入信封的,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小冉仔细“检讨”自己没有问题后,她突然想起考点老师和财经学院的老师让她写信封签名的情况说明时,“他们问我是否把签名用笔划掉过,我说没有。”事后,她去农业大学和财经学院处看到了她的政治试卷信封,发现信封口签名“只能看到我名字的后一个字”。
 
“一定是他们的草率,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使我的答题卡丢失。”和三家单位交涉无果,小冉将考点河南农业大学、所报考的学校河南财经学院以及河南省招生办告到法院,要求三家赔偿她2007年研究生考试报名费115元,以及3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河南省招生办:在这次考试中没有任何过失
 
昨天三家单位都是代理人出庭,并且三家都强调,这起案子是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引起的纠纷,法律关系应为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小冉提起民事诉讼是错误的。即他们间的纠纷不属于民事纠纷,应属于行政纠纷。
 
“小冉说,三被告视考生命运为儿戏,工作严重不负责,都不是事实。”省招办说,他们是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程序组织考试的。经河南农业大学、财经学院证明,小冉没有按程序将答题卡装入试卷信封内,按照考场规则规定,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装入原试题袋内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带走,“这里就可以看出原告小冉有过错”。
 
省招办在发现没有小冉的答题卡后,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及时核查,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省招办在组织这次考试中没有任何过失,不应是被告。
 
考点:试卷从领取到交回都是按规定执行的
 
考生:老师没按规定“由考生自己密封试卷”
 
“农业大学受招生办的委托,组织这次考试,没有任何的过错。”农大的代理人说,在2007年1月20日的政治科目考试结束时,监考老师柴继欣特别提醒了考生在试卷、答题卡上写清楚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把相应的试卷和答题卡填完后,装入试卷袋中。
 
“试卷从领取到交回都是按规定执行的,原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答题卡丢失,是因农业大学的故意或过失所致。”代理人说,既然没有任何证据就不构成对小冉的侵权,更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小冉说的“试卷信封口签名模糊”,农业大学解释说,监考老师涂胶水、贴封条,就不可能不模糊,因此断定谁动了她的答题卡是不对的。
 
代理人当庭向法庭提交了当天小冉的监考老师柴继欣的证言,证明当天她和其他监考老师的监考考场无异常情况。
 
考生这样说 “可是,当天我们的试卷都是由监考老师装订,并由老师替学生贴的封条,老师就没有按照规定‘由考生自己密封试卷’。”小冉坚持说,她是完全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不存在也不可能把答题卡带出考场,“如果要说我别有用心,我也没必要参加后面的考试了。”
 
报考院校:严格执行了试卷保管制度
 
考生:值班记录有明显伪造嫌疑
 
财经学院说,学校在此次招生考试中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试卷保密和答卷保管室值班巡逻记录,“我们在收到2007年报考本院考生的答题卷袋后,认真且谨慎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成功地完成了对试卷的安全和保密工作,并对该工作做了详细的记录,对工作中发现的试卷袋内答题卡问题,又进行了仔细的查找,在确认没有后,做了详细的记录,及时通知了考生所在的考点,并报了省招生办备案。”
 
财经学院研究生处李夏慧在证言中说:“1月30日11时,我拆启试卷,没有发现小冉的答题卡,反复检查试卷袋,没有发现答题卡,我立即报告了当场的两位老师。她们也停止了工作,检查了整个保密室各个角落的废纸,随后向河南农业大学反映了此事。”
 
代理人说,在发现没有答题卡后,学校立即与考生的考点联系,并做了详细记录,报省招办备案,完整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考生这样说:“值班记录有明显的伪造嫌疑。”小冉的代理人说,从财经学院提交的试卷保密和答卷保管室值班巡逻记录中可以发现,“1月5日、1月6日情况记载内容字迹相同,但签名不一致,并且都是1人值班,而按照规定应该是两人。1月30日、2月15日的情况记载内容字迹也是相同,3个签名也都是一个人的笔迹,而且1月30日的记录,李夏慧竟然把自己的名字签写错误,划掉后改成李俭。一个人值班却能冒充和伪造几个人的签名,这难道不是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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